山西公共教育中心201108月公共营养师招生简章

 

公共营养师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51025日正式公布的最新工种,主要从事营养指导、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传播,促进社会公众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营养师——未来的强制入工种,拥有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认证,将成为进入食品、保健、医药、等朝阳产业的“敲门砖”,与之相关的保健医师和营养配餐人员等必须通过营养师资格认证方可上岗。即将出台的《国民营养条例(草案)》《营养法》还要求相关产业必须配备通过营养师资格认证的专业人员。一旦拥有营养师职业资格认证书将极大提高个体的职场竞争力。

医院、药店、学校、幼儿园、宾馆、饭店、机关、美容健身运动场所、食品及保健食品生产销售等机构的从业人员及其他已经从事或有志从事营养职业的人员。

1、公共营养师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

(1)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经本职业四级正规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2)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为3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2、公共营养师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都均可):

(1)取得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2)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高、技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连续工作3年及以上人员,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2年)以上。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数学时数。

3、公共营养师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都均可):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培训达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及,取得三级职业之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培训达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正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高中2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培训达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主要学习医学知识、营养学基础、人群营养基础、食物营养与食品加工基础、食品卫生基础膳食营养指导与疾病预防、营养教育和社区营养管理基础、相关法律、法规、膳食调查和评价、人体营养状况测定和评价、膳食指导和评估、食品营养评价、社区营养管理和营养干预、营养咨询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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